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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吉林坝隧道危化品车辆绕行标志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略)吉林坝隧道危化品车辆绕行标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略),建设资金来源为养护资金。(略)(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1项目概况
由于近年来出入(略)危化品车辆增加,危化品车辆通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以提前防范为主要出发点。现(略)公安管理部门、(略)线,我单位:(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采购内容:
标段名称:(略)
工期
是否允许联合体
JASG
47日历天,2024年8月15日,2024年9月30日
不接受联合体
工程范围: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详见招标图纸)。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略)养护作业资质。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略)(略))文件列入名录的供应商)
3.2与采购人:(略)
3.3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
3.4在“(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略)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4日18时00分,将营业执照副本(或电子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采购人:(略)
5.1递交响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时00分。
5.2递交响应(响应)文件地点:(略)
5.3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时00分。
5.4开标地点:(略)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略)站上发布:
(略)(略));
(略)(略).cn)
内蒙古(略)(略)站((略).cn/)。
八、联系方式:(略)
监督机构:(略)交通运输局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编:025250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02525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010020
电话:(略)
联系人:(略)

2024年7月31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法人资格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略)养护作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无。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正文第(略)款要求,本附录无新增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略)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必须在本单位:(略)
3、(略)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略)
4、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评标时将在“(略)”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不予认定)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略)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标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在2023年度内蒙古(略)公路(略)场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供应商优先;
(4)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优先。
(5)《接收响应文件登记表》中递交响应文件顺序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略)
(略)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响应函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略)
b.响应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c.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略)
(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转账)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略)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如采用其他形式保函或保单应附由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出具相关凭证资料)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且符合要求。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纸版的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且符合要求。
(6)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7)响应文件中未出现有关响应报价的内容。
(8)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9)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响应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续上表
(略)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略)
(略)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响应函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略)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采购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略)
(3)响应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如有)。
(4)响应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6)供应商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响应报价和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
(略)
资格评审标准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供应商的资质等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3)供应商的财务状况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4)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信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6)供应商的项目经理:(略)
(7)供应商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或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略)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略)
分值构成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0分
技术能力: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略)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略)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响应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响应报价之外,所有供应商的评标价均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a.如果有效响应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响应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c.如果有效响应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d.如果有效响应报价数量大于20家小于等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e.如果有效响应报价数量大于30家小于等于4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f、如果有效响应报价数量大于40家小于等于5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的和5个最低的响应单位:(略)
g、如果有效响应报价数量大于50家小于等于6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6个最高的和6个最低的响应单位:(略)
h、如果有效响应报价数量大于60家小于等于7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7个最高的和7个最低的响应单位:(略)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略)
如果供应商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略)
(略)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供应商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略)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略)(1)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
对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5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5分)
对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5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对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分)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略)(2)
主要人员(20分)
项目经理:(略)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略)
(略)(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供应商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供应商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2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1分。
(略)(4)
技术能力(20分)
本项目不考核技术能力,供应商此项均得20分。
履约信誉(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略)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略)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略)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至第(略)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略)(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略)(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略)(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略)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略)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第(略)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略)[1]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略)工程量清单中的响应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1)在招标人:(略)
(2)在招标人:(略)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供应商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略)
(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若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略)(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供应商综合得分=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略)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响应。
3.6响应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略)(略)"对供应商的资质、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响应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略)(略)"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在评标过程中,(略)站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略)”、“(略)”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核实;
(2)“(略)”对供应商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3)“(略)”对供应商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4)“(略)”对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略)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若需要核实的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响应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略)
(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招标人:(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
a.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c.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e.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略)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略)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略)
a.招标人:(略)
b.招标人:(略)
c.招标人:(略)
d.招标人:(略)
e.招标人:(略)
f.招标人:(略)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略)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略)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略)凡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响应的情形
响应文件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供应商的响应,应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略)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略)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略)
[1]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项(2)目规定的由供应商按照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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