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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568号世界冠郡住宅小区一期10号底商住宅楼2单元1702室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11:00时至2024年9月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略)”((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4)新0102执恢512号,位于乌(略)栋总层数为地上17层,地下1层,标的位于第17层,一部电梯,一部步梯,一梯两户,目前有人居住。
起拍价中包括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建筑工程及正常使用不可分离的附属设施设备、二次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等价值,不包含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以上内容均采纳新疆德旺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略)),新德旺房估字第(略)号的评估报告内容。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买受人资格的要求;3、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被执行人对应承担部分拒不支付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另行追偿。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等)。具体请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其回复为准。5、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人:(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1日
(略)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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