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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镇非机动车整理及集镇管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泰安镇非机动车整理及集镇管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4-07-(略)项目概况
泰安镇非机动车整理及集镇管护服务采购项目JSZC-321093-JJHC-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1093-JJHC-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0.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扫描上传)
2.资格声明(原件扫描上传)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4年4月-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扫描上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上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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