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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溪州湖门面招租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湖南 - 湘西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湖南 - 湘西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科学合理、积极稳妥的开展国有资产招租工作,(略)董事会研究,决定对位于溪州湖停车场内的1间门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门面概况
本次招租门面位于风景秀丽的溪州湖畔,紧(略)域摩托车专用(略),位置便利,易于吸引往来人流。待租门面共1间,实用面积为60平方米,空间布局灵活,适合多种商业用途。竞价起始金额定为每年租金人民币3万元整。
二、招租要求
(一)门面以公开竞价方式:(略)
(二)有意参加竞租者需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报名须缴纳(略)竞租保证金。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加工销售易燃易爆物品或从事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2.竞租成功后(略)保证金自动冲抵门面租金。如中标后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未成功者保证金于竞租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3.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4.不得将承租的店铺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略)
5.承租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三个月内开铺经营,逾期我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面重新公开招租;
6.经我司同意后,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7.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我司收回店铺进行公开招租或拍卖时,提前一个月告知,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不作任何补偿。
三、出租期限及租赁费支付方式:(略)
本次招租出租期限为三年,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后两年租金费于当年8月30日前付清。
四、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3日。
五、报名地点:(略)
(略)经投集团资产经营部(溪州湖停车场内)。
六、联系人:(略)
庹先生:(略),杨先生:(略)
七、(略)
湖南省农村商业银行
单位:(略)
(略)(略)000724
七、竟租地点:(略)
(略)会议室。
八、竞价时间
暂定于2024年8月1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略)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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