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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镇交通协管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泰安镇交通协管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4-07-(略)项目概况
泰安镇交通协管员服务采购项目JSZC-321093-JCGJ-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1093-JCGJ-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7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养老保险、节假日福利费、高温费、服装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培洲费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报价时,如人工工资低干(略)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未全虽微纳测算的请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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