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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暂停采购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终止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苏易药发〔2024〕256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的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已按相关程序对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略)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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