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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超市招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2679)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略)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租赁权所在层数1层
租赁面积约(㎡)384.32(以实际展样为准)租赁期限3年
租金支付方式:(略)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成交年租金10%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自用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以实际展样为准
其他情况1、出租标的出租用途要求(略)
2、出租标的成交后,租赁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对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承租方才能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略)体结构、(略)体安全隐患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负责对租赁物进行依法合规的修缮装饰改造,装饰装修需符合消(略)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装饰装修材料要需防易燃,不得含有甲醛及可分解致癌等对身体有害物质,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修缮装饰改造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出租标的商服牌匾需按照出租方统一设置要求制作。
3、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占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因经营需要修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除经有关部门批准外,还须征得出租方同意。
4、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当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还给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进行的装修和装饰及消防改造应当符合正常经营使用的状态,承租方所做的改建、装修、装饰无需复原,并无偿交给出租方。但承租方经批准修建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在移交期限内恢复原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成交后承租方只可经营包装食品、水、饮料、包装乳制品、日用品、文教用品及学生日常生活用品,(略)统一配货,禁止销售三无产品,对所有商品做到溯源有据;不得经营香烟、酒类(含酒精类饮品)等不利于师生身心健康的产品;出现任何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出租方校园内不允许商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酒精炉等明火设施设备。
7、承租方自承租后按照出租方通知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该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变更负责人。如核实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将立即终止合同,因此所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8、(略),所产生的费用和设备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经营(略)域所发生的税金、卫生防疫、修缮装饰、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低值易耗材料、保险、培训、行政管理处罚、消防处罚、食品及其他安全事故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0、承租方日常经营服务受出租方单位:(略)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年)496580.00
评估基准日(略)
(略)
租金底价(元/年)496580.00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出租方承诺我方现委(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5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告知
1、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略)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略)
6、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略)
7、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略)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略)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略)
2、意向承租方全国范围内现有经营连锁实(略)门店2家及以上。
3、通过“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查询,企业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标的交割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略)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略)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略)
4、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发生各种欠费、未对出租标的造成损坏,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2、用户注册、(略)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略)提示。
3、(略)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略)
意向承租方资质审核1、审核材料提交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将需要的资审材料送到指定地址:(略)
2、提交地点:(略)
3、联系人:(略)
4、所需提交材料:
4.1企业法人单位:(略)
4.2意向承租方全国范围内现有经营连锁实(略)门店2家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可佐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3通过“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查询,企业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略)站查询截图盖章)。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展示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1、承租报名(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8月20日15:00前),(略)站((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2)交易须知(签章);(3)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略)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2109:30:00延时竞价周期(秒)300
服务费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略)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略)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
联系方式:(略)
监督电话(略)9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略)
技术支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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