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宝
(略)目前有在校生1200余人,为更好服务师生,经学校研究决定,
(略)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实行自负盈亏,责任经营。
一、
(略)
(略)位于宝
(略),面积约100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经营方需要对内部进行简单装修,加装隔断墙,增开入口门。
二、经营范围与要求
1.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食品、奶制品、饮料、矿泉水、文具、生活用品等。
2.不得经营与学生学习、生活服务无关的烟酒、快餐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不得销售中小学校园禁售的商品;不得销售易造成严重校园卫生问题的食品(如:口香糖、带壳的坚果、瓜子、泡面、方便米粉、自嗨锅等)。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服从学校管理。承租方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索取票证,必须无条件
(略)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学校有关部门对商品质量、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经营环境、经营时间、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略),如校园一卡通等。使用“校园一卡通”等一体化管理的设备购置、安装和管理等费用自理。
4.向师生零售的物品,价格不得高于校外零售商店同样品牌商品的零售价。
5.自行处理废弃物,自行承担经营期间水、电、气及周边卫生等费用及其他各种相关费用。
6.所有员工自行招聘(提供无不良记录的证明),一切经济责任、人员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7.必须合法经营,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确保所有食品的质量、卫生,在经营期间出现的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负责。
8.
(略)位置进行调整,经营方要配合学校执行。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的经
(略)的相关资质(企业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食品卫生、安全等不良记录,与原合作单位:
(略)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
(略)一年的承租费。
4.中标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让,如发生转让行为,校方直接收回铺面,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给学校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
(略)须事先征得校方同意,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剩余货物、添置设备自行处理。合同到期日承租方主动向校方交还铺面钥匙。
6.承租费支付方式:
(略)
7.承租时间为三年。租赁期满学校将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权。
四、招投标说明
1.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及征信记录(截止到2024年8月)、经营策划书,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查看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9:00~17:00;
(2)报名地点:
(略)
(3)联系人:
(略)
(4)联系电话:
(略)
3.现场踏勘:
(1)踏勘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9:00~17:00;
(2)联系人:
(略)
(3)联系电话:
(略)
4.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
(2)开标地点:
(略)
5.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未尽事宜请咨询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总务处。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一审(校):雷显兵;二审(校):田大勇;三审(校):王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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