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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开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许昌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河南 - 许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禹自规告字〔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略)上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略)人民政府批准,(略)(略)上拍卖方式:(略)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单位:(略)
(略)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用途
出让
年限
绿地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保证金
起始价
加价幅度


(2024)009
(略)东侧
2.57(1713)
2.57(1713)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90405
不低5
(2024)010
钧州大街东侧
0.69(458)
0.69(458)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30124
不低5
(2024)011
(略)东侧
4.41(2937)
4.41(2937)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150742
不低10
(2024)012
印心庵街西侧
11.27(7514)
11.27(7514)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略)
不低10
(2024)013
钧州大街东侧
0.67(444)
0.67(444)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30123
不低5
(2024)014
三官庙街南侧
0.90(597)
0.90(597)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40156
不低5
(2024)015
(略)东侧祥云大道北侧
11.49(7661)
11.49(7661)
商务用地
40
≤20%
<1.5
<35%
(略)
不低20
(2024)016
长春观街西侧
3.51(2342)
3.51(2342)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130631
不低10
(2024)017
钧州大街西侧
1.49(992)
1.49(992)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70310
不低5
(2024)018
钧州大街西侧
1.02(677)
1.02(677)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50218
不低5
(2024)019
(略)北侧
1.67(1111)
1.67(1111)
商务用地
40
≤20%
<1.5
<30%
70306
不低5
(2024)020
(略)东侧
11.77(7845)
11.77(7845)
商务用地
40
≤20%
<1.5
<35%
(略)
不低20
(2024)004
园区大道东侧
50.31(33537)
44.92(29944)
工业用地
20
≤10%
>1.2
>60%
664
150
不低10
说明:地块具体位置以坐标为准
二、(略)(略)上挂牌数字证书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竞买申请人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略)上拍卖出让活动的申请人,(略)申请并办理数字证书(办公地址:(略)
三、(略)(略)(略))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略)(略)698房间)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略)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9(略)(略)(略)(略)698房间)索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9(略)(略))提交竞买申请,完成竞买资格申请。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略),按时足额缴纳拟竞买地块的保证金((略)指定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逾期申请无效。土地竞买保证金交款人名称:(略)
六、拍卖时间。
拍卖报价时间:(2024)009号地:2024年8月20日9时0分。
(2024)010号地:2024年8月20日9时20分。
(2024)011号地:2024年8月20日9时40分。
(2024)012号地:2024年8月20日10时0分。
(2024)013号地:2024年8月20日10时20分。
(2024)014号地:2024年8月20日10时40分。
(2024)015号地:2024年8月20日11时0分。
(2024)016号地:2024年8月20日11时20分。
(2024)017号地:2024年8月20日11时40分。
(2024)018号地2024年8月20日12时0分。
(2024)019号地:2024年8月20日14时30分。
(2024)020号地:2024年8月20日14时50分。
(2024)004号地:2024年8月20日15时10分。
七、(略)上申请、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取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完全履行确认书和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二)资格审查:(略)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略)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略)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略)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略)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5号)和(略))文件规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相关部门列为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禁止参加土地竞拍。我局将在后置资格审核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审核,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情况,将拒绝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根据《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要求,本次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四)(2024)004号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政策出让,《履约监管协议》相关要求如下:
(1)投资强度:项目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2)亩均税收: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18万元。
(3)容积率:项目容积率>1.2。
(4)建筑系数(建筑密度)>60%。
(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7%,建筑面积占比≤15%。
(6)环境指标: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和现行指标和标准。
(7)其他控制性指标:投资项目生产环节应符合行业准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其它工业项目强制性指标要求。
2.履约监管违约责任
项目出让成交后,拿地即开工,建设周期12个月,3年达产。根据“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要求,(略)管委会按照“统一组织、联合监管、各负其责”原则,建立完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进行全流程协同监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指导项目单位:(略)
本宗地带施工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出让成(略)管委会与受让人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受让人签订《“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后,相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信用承诺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即可开工建设,(略)将根据《履约监管协议》对企业开竣工、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相关约定进行监管和违约惩戒,实现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五)本次土地成交后,买受人除缴纳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外,还(略)地336.0727万元。
(六)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全权实施。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受(略)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略),电话:0374—(略)
九、网上拍卖出让业务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698房间)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13宗网上拍卖出让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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