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海景五街41号丽嘉花园1栋2单元1705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钦州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广西 - 钦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房屋进行公开变卖的公告
广(略)房屋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略)房屋
二、标的简介:1、拍卖标的位于广(略);房屋建筑面积:86.37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
2、拍卖标的位于一栋19层(地下1层,地面18层)混合结构的建筑物中的第17层。南北朝向,配备电梯、步行梯上下,空间布局为2电梯4户。户型设计为2房2厅1厨1卫。房屋入户大门为防盗门,窗户铝合金玻璃窗。房屋室内地面铺设瓷砖,内墙面刮腻子乳胶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室内水、电、照明设施齐全。
(温馨提醒:该标的拍卖的仅是该房屋,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物品。该房屋结构布局有所改动,本院按腾空后房屋现状进行移交,意向竞买人应实地看房为准。)
3、房屋现状:该房屋未腾空,目前他人租住中。房屋内家具、家电、经营用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该标的物设定为带租约拍卖。根据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续签协议》的规定,租赁房屋为钦州港丽嘉花园1栋2单元1703号、1705号;合同期限延长12个月,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月租金为(略)(即800元/房);付款方式:(略)
4、该标的抵押情况如下:无抵押登记。
5、该标的查封情况如下:(1)2021年9月28日已(略)
变卖起拍价:196320.00元,变卖预缴款:196320.00元,保证金:39264.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次。
四、变卖方式:(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竞买资格取得方式:(略)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略)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略)
拍卖方式:(略)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略)(略)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状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该标的存在的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一)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二)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详见附表:
纳税义务人
不动产购买时间
税种
计税价格
税率
税率
备注
家庭首套
家庭第二套
单位:(略)
单位:(略)
≦90㎡
>90㎡
≦90㎡
>90㎡
——
——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略)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转让方(被拍卖人)
不满2年
增值税
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
5%
城市建设维护税
0.35%
教育费附加
0.1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10%
个人所得税
不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3%
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差额征收
20%
满2年
个人所得税
不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3%
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差额征收
20%
满五年家庭唯一

受让方(买受人
契税
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
1%
1.50%
1%
2%
3%
家庭成员包含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印花税
按裁定书裁定的成交价
0.05%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明确缴纳义务人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八、尚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15日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15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略)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能()/否(√)。
十二、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略)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一)通过支付宝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的竞买人,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其十五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二)通过到法院报名并缴纳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如果拍卖成交,必须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成交价余款。详情请咨询法院。
十四、拍卖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网拍技术服务、(略)进行,联系电话:(略)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联系电话:(略)
法院联系地址:(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广(略)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