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
(略)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拟向社会购买政府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控制在20万元以内(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调整),所需资金拟从我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经费列支。
二、主要内容
(略)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检。
三、承接标准:
(一)具有水利部认证的水利工程检测乙级以上资质的检测单位:
(略)
(二)承担过5件以上小(Ⅰ)型以上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
(三)能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专业检测人员,并能提供车辆。
(四)具有相关科研成果(如:发表过专著和论文,申请并获得过专利)。
四、相关要求
(一)承接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略)
1.单位:
(略)
2.技术文件;
3.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4.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技术能力材料等;
5.针对政府检测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二)检测单位:
(略)
请有意向检测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水务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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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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