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拆迁安置房小区2024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31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拆迁安置(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15-NHYT-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7.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66729.28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拆迁安置(略)2024年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含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略)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略)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需提供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备注: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略)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略)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