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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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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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绿岛
(略)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CC)WZ0043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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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7月3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财务状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达到61934万元(2倍招标控制价)得1分,达到37160万元(2倍招标控制价的60%)得0.6分,未达到37160万元(2倍招标控制价的60%)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为准。【注: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为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默认满分。请问1:是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还是以什么为标准?请问2:以上要求是为了体现主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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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投标人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
(2)根据新的招投标改革方向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2)“财务状况”评分标准中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默认满分”,现修改为“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得0.6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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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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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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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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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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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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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
2024年7月31日
附件:绿岛
(略)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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