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二次)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JX-CG-CS-
(略)C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8.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泾县2024年将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计划培育专业生产型人员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就业人员)50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9个班)450人,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12月31日前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及省绩效考评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勇猛、吴景伦、翟晴(采购人: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略),联系电话:
(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略)、电话:
(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
(略)
1.2采购人:
(略)
1.3被质疑人名称:
(略)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泾县农业农村局
(略)
2024年7月30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
【联系电话】 |
19235653958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