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
(略)教育局2024年度(第3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略)采购项目名称:
(略)
12024年度
(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项目采购内容:根据《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聚焦“五育融合”,着重关注小学生3种核心能力和初中生3种核心素养,围绕德育、智育、体育与健康、美育、劳动与综合实践等对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开展综合监测评价。主要功能或目标:1.测量评价。开展德育监测、智育监测(采用会考成绩分析)、体育与健康监测(
(略)数据)、美育监测、劳动与综合实践监测,监测范围为23个区(市)县、7个市直属学校。其中,每县参测学生1300人、直属学校每校100人。2.报告撰写及印刷。根据测评项目,以“五育融合”为主要维度,形成《
(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具体为:(1)小学和初中分别1个总报告,含每个单项测评项目1个分报告,每个报告印刷1000份,共计1000×2=2000份;(2)形成23个区(市)县和7个直属(直管)学校
(略)(校)报告,每个报告印刷50份,共计50×30=1500份。3.数据采集。采集符合德育评价、智育评价、体育与健康评价、美育评价、劳动与综合实践评价等五类评价,以及小学生核心能力和初中生核心素养评价等各项测量、评价维度、指标所需的测量数据。4.数据处理。实现发现各类评价维度、指标、标准之间的关系,形成对
(略)中小学教育质量(含“五育融合”、小学生核心能力和初中生核心素养)综合现状的精细化、针对性认识和理解,把握关键特征,发现优势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与意见。5.监测结果解读与咨询。提供各项监测结果的解读和运用咨询服务。6.辅助决策。运用综合评价和分析结果帮助决策,提供考核评价依据;
(略)(市)
(略)直属学校形成改进提升方案,对方案的实施提供咨询和指导。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工作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供应商应有丰富的相关履约经验和专家资源,配备能够胜任本次工作的专家团队。3.供应商对派出人员在履约过程中的安全负责,采购人:
(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
(略)
(略)教育局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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