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镇永胜村农业设施大棚三期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
(略)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
(略)”现修改为:
技术部分:35分;商务部分:20分;报价部分:45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
(略)(3)”现修改为:
商务部分(20分)
商务部分中:企业业绩(10分):以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为有效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有一项类似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项类似业绩得2.5分,此项最高得10分;信用状况(10分):(1)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三项,如有一项存在,得0分。
报价得分(45分)
报价得分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基本分45分,每高出评标基准值1%(商值,下同)减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减1分,(精确到0.01,不足1%按比例计算)。
评标基准价:采用A×70%+B×30%,A为招标控制价。当n(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当5≤n<9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当9≤n<13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当13≤n<17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3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当17≤n<21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4个最高、4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以此类推)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投标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4年8月1日9:30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略)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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