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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关于东河区西脑包南头道巷2号绿苑家园10-215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包头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包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绿苑家园10-215(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7日10时至2024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略)拍标的:位(略))的房产一套(拍品以实物为准);起拍价200591.5元;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略)络自动设定,(略)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一切税、(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凡是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0224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法院公告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法院取得联系并与法官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协商缴纳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法院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当事人自述,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咨询电话:(略)
工作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1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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