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略)绿苑佳苑家园10-114(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7日10时至2024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
(略),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略)拍标的:位
(略))的房产一套(拍品以实物为准);起拍价
(略);保证金
(略);加价幅度
(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
(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略)络自动设定,
(略)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
(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一切税、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凡是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0224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法院公告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法院取得联系并与法官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协商缴纳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法院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当事人自述,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咨询电话:
(略)
工作电话:
(略)
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1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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