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亭口镇李伯庄村一排后铺设广场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略):E
(略)(略))
一、招标条件
本林亭口镇李伯庄村一排后铺设广场砖项目(
(略):E
(略)(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预算资金
(略)李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资金9.8955万元,采购人:
(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林亭口镇李伯庄村一排后铺设广场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址:
(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林亭口镇李伯庄村一排后铺设广场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质保期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林亭口镇李伯庄村一排后铺设广场砖项目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3.2、供应商须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配置1名正项目经理:
(略)
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3.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
(略)
3.9、单位:
(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略)
(略)完成项目关注:(
(略))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略):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
(略):30:00
开标地点:
(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略)》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李伯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沈燕 |
|
【联系电话】 |
13295602770 |
【客服微信】 |
198106409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