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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高新区人才公寓三期工程 劳务分包工程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等级劳务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人员、设备、业绩等条件,平台使用费凭证、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自拟)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要求报名附件中必须上传)
(3)项目经理:(略)
(3)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良好。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类似业绩:2021年7月至今,至少提供1项不低于100万市政类的工程劳务业绩;
(5)授权委托书
(6)授权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略))。
三、联系人:(略)
项目部:丁辉(略)
四、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30天。
五、开标截止时间前请(略)
六、签订合同投标人接到中标结果或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否则招标人:(略)
七、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的。
(5)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6)中标方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的。
(7)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略)(略)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略)
(8)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①按期限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交履约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略)(略)下载(https://(略))报名,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略),售后不退。(从投标单位:(略)
开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银行:(略)支行
九、各类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在线保证金
第二类:√电子保函
注: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略)“通知公告”栏目查看《(略)在线保证金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在线保证金支付仅支持企业线上对公转账业务,保证金必须是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招标文件费仅可接受银行转账,(略)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招标文件费)。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略)“通知公告”栏目查看《中煤矿建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注意事项: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如有)投标的,应该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其投标无效。
重点提醒:线上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一个工作日(公休日及节假日不出具保函)。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略)
1、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单位:(略)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略)
(3)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的;
(5)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6)投标单位:(略)
十、中标单位:(略)
十一、其他事项1、(略)(略)上发布。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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