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新乡县教育体育局新乡县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略)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县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1.791994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建筑面积:1194.1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2.6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县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县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略)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略)2、项目名称:(略)
4、预算金额:(略).94元最高限价:(略).94(略)包名称:(略)
(2)招标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工程地点:(略)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4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略)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略)
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略)》、《(略)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略)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
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3、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和三次(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监督部门:(略)财政局:(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财政局。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原文图片下载0.png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