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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集中公开征集供应商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度(略)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集中公开征集供应商征集公告信息时间:(略):24信息来源:(略)阅读次数:分享到
项目概况:
(略)(略)交通运输局委托,对2024年度(略)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集中公开征集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征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略):FJSH[2024]013。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征集文件第三章。
5、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略)
项目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入围有效期
合同包预算
保证金
1
1-1
2024年度(略)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集中公开征集供应商
勘察(工程地质)服务
1年
/
0元
2
2-1
(略)工程设计服务
3
3-1
水运工程设计服务
4
4-1
(略)施工监理服务
5
5-1
水运施工监理服务
6
6-1
造价咨询服务
7
7-1
招标代理:(略)
8
8-1
(略)施工试验检测服务
9
9-1
水运施工试验检测服务
10
10-1
(略)工程施工
11
11-1
水运工程施工
12
12-1
(略)养护工程施工(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注:1.供应商应按合同包参与本项目公开征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与入围以合同包为单位:(略)
2.拟承揽包12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的供应商需对包12进行响应进入入围名单。
3.本项目为2024年度(略)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集中公开征集供应商。重新征集《(略)采购发包暂行规定》(略)、水运施工、公路养护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略)
(二)参与征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合同包1-12供应商资格标准:

明细
描述
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单位:(略)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略)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略)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征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信息查询情况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略)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入围申请承诺函
详见《入围申请承诺函》。
※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详见《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特定资格条件:
合同包1:
明细
描述
勘察(工程地质)服务
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2:
明细
描述
(略)工程设计服务
(略)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3:
明细
描述
水运工程设计服务
具有水运行业(水运)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4:
明细
描述
(略)施工监理服务
(略)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或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5:
明细
描述
水运施工监理服务
具有水运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或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6:
明细
描述
造价咨询服务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含工程造价咨询,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合同包7:
明细
描述
招标代理:(略)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含工程招标代理:(略)
合同包8:
明细
描述
(略)施工试验检测服务
(略)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或交通工程专项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的试验检测企业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9:
明细
描述
水运施工试验检测服务
具有水运工程材料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或结构(地基)乙级及以上的试验检测企业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10:
明细
描述
(略)工程施工
(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11:
明细
描述
水运工程施工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12:
明细
描述
(略)养护工程施工(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1)
(略)养护工程资质;(2)(略)面养护资质;(3)桥梁养护资质;(4)隧道养护资质;(5)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并提供资料,各合同包供应商满足相应合同包特定资格条件。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征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评审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查,供应商都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入围而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欺骗采购人:(略)
3.定标后,采购人:(略)
3、合同履行期限:(略)之日起提供服务,服务期限1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征集文件的获取:(略)
1、报名期限及方式:(略)
2、文件获取:(略)
3、征集文件售价:征集文件售价0元,如需纸质征集文件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征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略)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4、关于供应商名称:(略)
(四)征集截止
1、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略)(福建(略)1901),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递交时间及地点:(略)
1、递交时间:本项目无报价环节,各供应商可在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上午09:30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
2、递交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略)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法:彭女士,(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法:卓家安、黄晶,(略)
(略)
2024年07月31日
附件3公开征集文件.doc
附件2响应供应商概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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