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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学生公寓区安防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学生(略)(略)更新改造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购买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清采招第(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65.01181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01181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2)工期:120日历天
3)工程地点:(略)
4)为紫荆学生公寓14-23号楼(不含16、17、19、21、22),南区23-28、31-37(略)(略)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技术要求:(略)内外摄像机更换为高清晰低照度可变焦摄像机,(略)达到工作状态稳定、画面清晰度、满足更充裕录像查询时间等效果,(略)(略)兼容和正常运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单位:(略)
3)(略)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略)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略)工程定点入围企业。2)施工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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