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执行全
(略)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采〔2024〕65号
各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药品联采办《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1)》《关于规范稳妥实施胰岛素集采协议期满采购结果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46号)有关要求,现就落实全
(略)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安徽省)
(略)(略)(
(略))在“
(略)”-“药品交易结算”系统内,设置新增“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项目,
(略)目录查询。
二、中选企业是药品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遴选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承担配送任务,尤其是要确保边
(略)基层医疗机构的配送供应,并按期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
三、中
(略)上配送关系(网上勾选配送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勾选配送的产品范围包括《《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安徽)网上采购目录》相关药品,详见附件1。
四、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略)上确认。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
(略)用药目录的调整,按时调整中选药品采购价格并签订购销合同,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使用衔接顺畅。
五、
(略)上签订,委托书及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15日,
(略),各组员单位:
(略)
六、全省8月8日统一实施,各医疗机
(略)上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附件1:《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安徽)网上采购目录.xlsx
附件2:网上勾选配送操作手册.zip
附件3:
(略)上签订操作手册.zip
(略)
2024年8月1日
普通附件:
附件1:《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安徽)网上采购目录.xlsx附件2:网上勾选配送操作手册.zip附件3:
(略)上签订操作手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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