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长白山边境管理支队民警健康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LSBLB2024-CG109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长白山边境管理支队民警健康体检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LSBLB2024-CG109
项目名称:(略)
采购预算:35万元
最高限价:35万元
服务范围:负责为长白山边境管理支队民警提供2024年度体检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卫生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5)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度-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
(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9)与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2.(略)(略)(略)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卫生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5)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度-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9)与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2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