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
商公告
(
(略):HHJR-2024-No82)
项目所
(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略)
一、招标条件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
(略)(
(略))提供2024一2025年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略)”网站(
(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
(略)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明文件(或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
(略)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略),
(略),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商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地点:
(略)
(略)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获取:
(略)
2024年0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HHJR-2024-No82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方式:
(略)
4.采购需求:
(略)、
(略)(含代国资局履行出资
4.1采购范围:
(略)、
(略)(
(略));
(略)统一招标并签订合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
(略)按照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
(略)
4.2服务内容: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以及工程峻工结算审核等(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采购人:
(略)
5.合同履行地点:
(略)
6.服务质量要求:造价成果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计算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并对提供的造价成果质量负责。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采购人:
(略)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
(略)”网站(
(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
(略)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
(略)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略),
(略),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商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三、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
(略)
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
(略)
4.售价(元):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等方式: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1.时间:2024年0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
(略)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若有)
(略)(
(略))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
以获取:
(略)
八、监督部门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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