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
(略)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发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现
(略)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二、教师资格证书发证安排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
(略)
(一)邮寄送达有关事项说明
(略)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现场不予发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4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
(略)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区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邮寄周期自收寄
(略)级一般2-3天到达,县级、农村顺延1-2天,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
(略)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由于邮寄地址:
(略)
(二)现场发放有关事项
1.集中发放时间
2024年8月7日—8月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集中发放地点:
(略)
(略))
3.集中发放有关资料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页面,交教育局留存)。
三、其他事项
1.现场领取证书人员较多,无法提供停车场地,请各领取人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2.怀孕、哺乳等有特殊需求人员,现场领证时,请及时与发放点工作人员联系,以便特殊照顾;
3.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
(略)教育局人事科;
4.2024年上半年通
(略)查询个人基本信息,
(略)码,
(略)码方便证书的领取。
5.领取证书未尽事宜咨询电话
(略)
附件:委托书.doc
(略)(略)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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