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泰山路东侧闲置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东侧闲置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略)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SJW-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76元
最高限价:(略).76元,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略)东侧闲置地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房屋拆除、渣土外运、覆绿彩化提升,改造红线面积为6389.38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略)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告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略)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选派项目经理:(略)
4.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略)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略)
获取:(略)
文件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一份(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提供投标报价未来版文件放在U盘中)。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
3、公告发布媒体:
(略)(https://(略));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略)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略)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信用管理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技术服务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