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QC2024ZZCS046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51.24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24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略)(略)春湖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人民币512,400.00
一年(配送期限自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配送期限自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1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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