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
(略)(略)崖王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二、建设地点:
(略)
三、环评批复:定环岷发〔2023〕172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
(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出场车辆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源等。
废水治理: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略);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
(略)(略)。
噪声治理:加油站噪声主要为潜油泵、加油机的设备运行噪声
(略)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墙体隔声等措施。
固废治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手套、油罐清洗产生的油泥、隔油池和沉淀池污泥,均可进行妥善处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
(略)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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