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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项目:
(略)工程
发布时间:
(略):22:50
报名截止:
(略):00:00
区域:
广东省
(略)
招标品类:
市政配套工程专业承包
(略)(略)工程招标,现通过“
(略)”(网址
(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规模∶项目位于
(略)外地基处理。
2.建筑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3.形象进度∶主体施工中
4.地理位置∶珠海
(略)装备
(略)高栏港规划展示厅西北侧
5.周边环境:临近珠海大道、
(略)
6.招标范围∶道路工程
7.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合格标准,并符合本项目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质量要求】。
8.工期要求:【计划进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2月10日,总工期61日历天】。
9.安全文明要求:【重大事故“六无”(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机械事故)、安全等级创优良。确保中建CI达标工程,保证在甲方及其上级单位:
(略)
10.付款条件:【甲方按月支付工程款。乙方按每月结算额开具全额发票;乙方每月按要求办理完付款申请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结算金额70%的进度款,本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本工程已完工程产值的85%,乙方办理退场手续及竣工结算办理完毕支付到本工程竣工结算额的97%,剩余的竣工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修金,本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扣除已经发生的保修费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的退还不计利息。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中的错误进行修正】。
11.工程招标标的金额:521万元
12.分包单位:
(略)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
(略)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
(略)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四局各单位:
(略)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质条件):
5.1道路专业工程: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
(略)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8月4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
(略)
2.报名方式:
(略)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
(略)”(网址
(略))注册的投标人,
(略)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由“
(略)”(网址
(略))公开报名产生。
(略)直接报名的供应商,按照资格审查资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略)工作组负责审核。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为pdf盖章扫描件或彩色原件扫描件。
2.1法定代表人本人做资审的,需上传身份证扫描件;非法人本人的,需上传委托授权书(格式不限,内容有授权人及被授权人信息,授权事项及期限等);
2.2投标单位:
(略)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
(略)
以上所有审查资料,
(略)。
3.若需实地考察的,将进行安排实地考察工作,按局考察要求,对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略)
1.发放时间∶2024年8月7日下午15:00
2.发放形式∶“
(略)”(网址
(略))
3.
(略)或地点:
(略)
4.发放对象∶
(略)/事业部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0.52万元,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保函。
(略)选择线上支付。
(略)转账(
(略)显示的汇款账户为准)
开户名:
(略)
(略):
(略)0501
开户行:
(略)济南分行营业部
汇款识别码:
(略)或电汇凭证的【汇款用途】、【附言】、【摘要】栏内。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
(略)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上架后30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
5.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
(略)
5.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
(略)
5.4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略)
5.6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略)
5.7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略)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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