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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巴南区箭河路600号2幢6-10(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1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22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略)(网址:https://(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2幢6-10
评估价:83.65万元,起拍价:52.6995万元,保证金:5.26万元,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数倍)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该标的物坐落(略)层:名义层6层;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5年6月29日止。
该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有抵押。
2.该标的已装修,现闲置。
3.现场勘查该标的入户门旁边有消防管道及消防栓箱,室内装修有破损,部分墙面有污渍,室内中央空调已全部拆除,吊顶破损,(略)和轨道,噪音较大,现场无法确定室内结构是否发生改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勘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4.该标的室内采光、通风、户型、位置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
6.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略)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略)(略)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1.(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银行付款方式:(略)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略)
1.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欠费情况:据物业人员口头告知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物业欠费8069.62元,水、电、气费等欠费情况不详,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略)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略)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7.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户口不在本院的执行范围内,是否符合迁户条件,请自行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2、拍卖成交后,法院按照现状进行交付,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交付时间由法院按实际情况决定,提请买受人注意。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略)
咨询电话:(略)
淘宝咨询电话:(略)
(略)法院咨询电话:(略)
(略)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略)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略)2幢6-10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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