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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35号青山科技体育中心/栋B座单元17层1号-20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湖北(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日10时始至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栋B座单元17层1号-20号的房屋,具体如下:
(略)
建筑面积(㎡)
分摊面积(㎡)
(略)
1号
62.93
4.32
鄂(2020)(略)
2号
53.87
3.7
鄂(2020)(略)
3号
55.89
3.84
鄂(2020)(略)
4号
53.87
3.7
鄂(2020)(略)
5号
55.89
3.84
鄂(2020)(略)
6号
84.48
5.8
鄂(2020)(略)
7号
66.79
4.59
鄂(2020)(略)
8号
53.6
3.68
鄂(2020)(略)
9号
55.89
3.84
鄂(2020)(略)
10号
53.87
3.7
鄂(2020)(略)
11号
55.89
3.84
鄂(2020)(略)
12号
53.87
3.7
鄂(2020)(略)
13号
55.89
3.84
鄂(2020)(略)
14号
53.87
3.7
鄂(2020)(略)
15号
55.89
3.84
鄂(2020)(略)
16号
53.87
3.7
鄂(2020)(略)
17号
55.89
3.84
鄂(2020)(略)
18号
53.87
3.7
鄂(2020)(略)
19号
55.89
3.84
鄂(2020)(略)
20号
53.87
3.7
鄂(2020)(略)
房屋总层/所在层:32/17;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期限:(略)起至(略);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议价:人民币(略).2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或其整数倍)。本次拍卖系对上述20套房屋整体打包一并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如需贷款,还应符合当地限贷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或限贷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对买受人提交的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买受人,将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对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价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公证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或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本拍卖标的物现状:(略)作办公使用,租期自2020年10月8日起自2035年10月7日止;月租金为20元/平方米,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为(略),并约定(略)场变化情况,从第四年起租金每三年递增10%。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办理完毕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该部分退款(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报告原因)。买受人逾期向本院提交、申请退款的视为其自愿全部负担。
本拍卖标的的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前与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于2024年9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双方当事人议价。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略)(略)人民法院,(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院未委托或授权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略))及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任何单位:(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cn/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湖北(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略)/栋B座单元17层1号-20号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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