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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巴里坤60万千瓦风电项目柴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询比价公告

(略):POWERCHINA-(略)-240079
询价方(购买方):(略)巴里坤60万千瓦风电项目
询价日期:2024年8月1日
询价方(购买方)联系人:(略)
(略)码:(略)(略)
电子邮箱:(略)
报价方(供应商):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码:
询价综述
1.鉴于询价方(购买方)(略)第五分局巴里坤60万千瓦风电项目柴油采购项目,拟此询价函。
2.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3.报价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4.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含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检测报告、2021年1月至今3份供货业绩等有效资料。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与询价函一起成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略)上(https://(略)),过期不候。
5.询价方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请在投标报价时明确发票税率。
6.询价方(购买方)将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以比价、谈判的方式:(略)
中标供应商,但不保证低价中标。
物资投标报价表
物资名称:(略)
规格及主要参数
单位:(略)
数量
基准价格(元)
固定增减额(元)
含税综合单价
(元)
含税总价
(元)
备注



A
B
C
D=B+C
E=A*D

柴油
0#

75
8841.7



密度按1吨=1190升
柴油
-35#

15
8841.7



合计
90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RMB:元;

其中不含税价款RMB:元,增值税RMB:元;税率:%。
报价须知
1.含税总价=投标综合单价*数量。
(1)投标综合单价(D)=基准价格B+固定增减额C。综合单价(D):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生产、出厂检测、销售、装卸、运输、技术文件、技术服务、社会协调费、交货前所有风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等。
(2)基准价格(A)=微信:(略)
(3)固定增减额(B):指投标人在投标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采购项目特点投报材料价与微信:(略)
2.技术要求及技术标准
(1)报价方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
(2)报价方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柴油品质必须达到GB(略)规范要求,为保证询价方设备不被劣质燃油损害,要求报价方所供应的燃油采购途经优先选择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批发或提货出库的成品油,如询价方在使用过程中因燃油品质问题导致询价方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报价方负责赔偿询价方相应损失,从当期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3.质量要求
供货至现场的材料质量应满足验收标准,买方实验室将对每批进场的材料进行取样检测,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报价方自行负责运回,并承担相应损失。最终结算量以报价方交至询价方指定交货地点:(略)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柴油密度均按照1190升/吨折算单价及作为结算标准。柴油交货至询价方设备(略)域内,根据询价方现场生产设备运转需要,前期和后期有可能需要报价方提供现场加油服务。
4.交货时间、地点:(略)
5.发票税率为国家现行税率,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调整,结算金额做相应调整,双方将维持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双方合同价格,并按照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为实际结算金额=不含税金额*(1+实际发票税率)。
6.为体现公平、公正报价,报价格式遵照本询价函格式进行上报并在左上方供应商处加盖单位:(略)
7.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处理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比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4)评审结果确定后,询价方(购买方)将通知中标方签订合同。
8.付款方式:(略)
(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需方办理相关结算。根据结算状况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向卖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报价方可在报价单中提出其它付款及优惠条件,便于询价方在评标时进行综合评比;
(2)本合同采用汇款、银行转账、汇票、电建融信、供应链债务凭证等方式:(略)
9.到货检验验收:
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并过磅后,询价方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和报价方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检验方式:(略)
报价方如有更优惠条件请列明。





(略)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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