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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动脉硬化检测装置、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医院动脉硬化检测装置、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GLZB2024-H-044)
项目所(略)(略)
一、招标条件
(略)医院动脉硬化检测装置、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医院动脉硬化检测装置、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医院动脉硬化检测装置、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医院动脉硬化检测装置、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B.2024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顶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
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八)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略)(略)海韵家园底商25-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道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略)
道2号)七、其他
(略)医院动脉硬化检测装置、人体成分分析仪购置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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