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FC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96.8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8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
(略)
2.采购项目内容:为提供有效的应急装备,普陀分局拟采购44台体外除颤器(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3.项目预算:968,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环保节能产品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磋商响应方为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或由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如果磋商响应方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磋商响应方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6.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7.
(略)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者国家医疗器械
(略)保持一致。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8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果磋商响应方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磋商响应方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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