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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栋商业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8月19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略),户名:(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四川(略)西一段1栋商业房地产(具体情况见调查情况表及报告)。
评估价:17317.95万元
变卖价:9698.052万元,保证金:1900万元,增价幅度:48万元。
特别提示:
1.该标的15层现状面积918平方米左右为改造搭建;3、5层存在出租,4层存在无偿使用情况,评估报告已经考虑了租赁及无偿使用情况。1层部分面积(酒店大堂右侧)出租用作茶室,2层(整体)出租用作中餐厅,6-14层及15层出租给员工经营,暂未收集到租赁相关资料,上述因素对评估对象价格影响未考虑,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需另行通知。请意向竞买人酌情参拍,如因上述情况导致悔拍、无法过户等相关法律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悔拍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法院强制执行。
4.本次拍卖竞买人必须具备当地的购房资格并符合相关限购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不予办理过户、交付等手续。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及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查看评估报告并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周边走访,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建筑方位、房屋窗户朝向、改建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在竞买当地房屋时,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规定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等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领取成交裁定前,需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其亲自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需提前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需现场办理,因为涉及机器设备和有关料件,可能会发生拆除、搬运、运输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以及仓储保管等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天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2023)京02执恢394号
开户银行:(略)北京正阳门支行
(略)(略)(略)
2、变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的保证金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刘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四川(略)西一段1栋商业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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