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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泰和县芦居山林场灵溪工区378亩山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竞价转让信息披露

所属地区:江西 - 吉安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江西 - 吉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芦居山林场灵(略)(略)络竞价公告
(略)芦居山林场灵(略)活立木转让项目定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0:(略)(略)(略)(略)络竞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略)785号
二、竞拍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标的:位于上模乡灵溪村寺口坑,系(略)等。2个作业小班总面积423.6亩,设计采伐面积378亩,主要树种为杉阔混,设计杉出材量为1125.3立方米,阔出材量为136.76立方米,总出材量为1262.06立方米。转让期限至2024年11月30日止。
起拍价:554251.00元,竞买保证金:110022.00元。
特别说明:松材类采伐运输必须严格遵照疫木管制相关管理办法或文件精神,严禁将松材(含柴火)外(略)
三、竞买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四、展示时间和地点:(略)
3、以上标的按总价竞拍,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生产、销售、运输、(略)的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4、非转账方式:(略)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自2024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120秒。(略)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略)/次或其整数倍。
7、产权交易服务费:
①竞得人在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至以下账户(若买受人违约,(略)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户名:(略)
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
(略)(略)0011。
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到(略)505开票。
②交易服务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1.4625%。(如本场交易按该计算方法计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的,按900元收取)
8、(略)支付成交价款1%的拍卖佣金。
9、成交后,①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成交款5%的履约金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归出让方,且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将该标的再行竞拍,如再行竞拍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竞得人补足差额。
若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后,(略)凭出让方出具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凭出让方出具的《非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在成交结束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11、本项目标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略)
八、联系方式:(略)
3、(略):黄先生(略)

(略)
2024年7月29日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样本)

甲方:(略)芦居山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略)(略)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由乙方中买成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座落在芦居山林场天马山分场灵(略)等,树种组成为杉阔混,总面积378亩,设计总出材量为1262.06m3,其中杉1125.3m3,阔136.76m3。标的四至界(略)林业调查设计队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和甲方现场带界指定为准,调查面积、调查蓄积量、出材量以及评估测算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转让期限
自2024年月日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三、成交款及履约金支付金额及方式:(略)
1、竞拍成交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生产力资、(略)费用及木材生产销售经营中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2、成交款支付方式:(略)
3、若乙方未按时付清成交款,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由甲方另行组织拍卖。
4、乙方需付清履约金元,生产结束(略)验收合格后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山场移交后,由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有权(略)进行检查验收,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理。
(二)义务
1、甲方只提供杉m3、阔m3及5公分以下幼树株的采伐指标,松木只(略)内放行手续。
2、甲方必须带乙方进行现场踩址,拍卖山场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晰,防止越界、超量、超期采伐。同时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略)、悬崖峭壁等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和护林防火交底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对中标山场设计采伐的林木享有收益权。
(二)义务
1、乙方生产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按(略)设计要求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进行作业。
2、乙方自行组织生产?未发采伐证的树种不得采伐,做到合理制材,尽量提高出材率?生产出材少于设计数量甲方不补?超出设计数量甲方不另收价款。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木材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放行手续。
4、乙方自行承担木材生产、销售的相关费用?必须在当年完成采伐作业?及时移(略)?不得延误甲方第二年迹地更新造林。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中标山场视为甲方已移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伐区的验收和移交
1、伐区生产作业(包括采伐、下山)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人员(略)设计要求、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2、乙方必须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采伐,并(略)移交至甲方。逾期未能完成采伐并移(略)山场至甲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退还成交款,伐区山场未采伐的林木归甲方所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略)费用、占用个人林地、田、土及损害青苗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略)无偿交给甲方,道路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须遵从《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遵守疫木管控规定;标的内的所有松木不(略)外放行相关手续。
3、乙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作业人员(略)吸烟等野外用火,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即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做帐一份,资源股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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