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批准建设,
(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略),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49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439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新建一栋业务用房、地下环卫站,环卫站采用全地下垃圾处理模式,按120T/天垃圾压缩处理及转运设计,总建筑面积330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8.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98.4平方米,建设地点:
(略)
2.2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人: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①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
(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
(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工作分工确定。牵头人应是承担设计任务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
(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略)
3.6其他要求:
(1)至投标截止之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
(略)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
(略)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略)
(略)
6、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环卫站及配套停车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pdf公告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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