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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徐州市沛县东风路饮服综合楼1-2层房地产转让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发布日期:2024-08-01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交易机构:(略)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
(略):苏(2021)_沛县_不动产权第(略)号。标的建筑物共计6层,标的位于1-2层,建筑面积:718.64平方米,其中一层93.71平方米,二层624.93平方米。共用宗地面积:1038.3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用途:其他商服用地/综合。权利性质:划拨/市场化商品房。目前空置。房屋结构:混合。
标的坐落(略)1-2层房地产
标的现状房产坐落于位(略)梯。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略).00
评估基准日(略)
评估机构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略).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转让的该批资产不涉及共有或设置的其他权利、相关权利人,且该资产不存在被占用的情况。
转让方同意对外进行交易信息发布和实施交易,并承诺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
(略)股东会会议决议
(略)
特别告知
1.转让方承诺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4.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5.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应当收取而未明确支付主体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消防费等)在成交之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自成交之日起(含)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略)如下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庆云桥支行
(略)(略)(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意向受让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模板)》,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标的交割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应当收取而未明确支付主体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交易指南交易方式:(略)
该处房屋如只产生一名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该处房屋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方式:(略)
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略)发布为准。(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略)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登记表》;
《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模板)》。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略)(略)),按照《e(略)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略)(略)“相关附件”中,(略)报名(地址:(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5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略)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庆云桥支行
(略)(略)(略)
2.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3点所列情形的,(略)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转让成交后,交易双方须在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略)分别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模板).pdf、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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