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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处置昶昊悦府商品房区在建工程的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略)”)定于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https://(略).cn/以网络竞价方式:(略)
(略)委托,(略)组织,(略)临时管理人监督,具体事项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物
(略)开发的位于建东街以东、开(略)以西、(略)以南,原昶昊悦府商(略)在2023年1月4日的在建工程现状(不含土地)。
(二)特别提示
1.(略)拍下并办理产权登记,(略)续建工程覆盖。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物所在宗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的,(略)协商相关事宜。
2.(略)目前已经进入预重整程序,(略)全部销售,买受人应承诺:如购房人选择要房,应按照《交房方案》执行。
3.其他详见拍卖须知。
二、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2.3亿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300万元。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即可向临时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报名文件时,须一并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转款成功凭证。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16时止(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展示地点:(略)
预约看样及咨询电话(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略)
五、报名参与竞买需要提交的资料
1、竞价保证金缴存证明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同时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注意: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提供复印件的资料还需提供原件加以核对。若不能达到报名资质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提交虚假报名文件的,一经查明,即丧失竞价资格。
六、竞价规则
1、采用增价方式:(略)
2、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能成交。
4、(略)络竞价方式:(略)
5、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且该应价不低于保留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略)
七、拍卖款项支付方式:(略)
1、竞价保证金可通过银行柜面转账、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买人应当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支付拍卖佣金、签订《转让合同》、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产权移交过户手续且无遗留问题、无其他违约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买受人未能按期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买受人无权要求退回保证金及已交纳的佣金。
3、上述竞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缴纳至临时管理人账户:
户名:(略)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略)(略)支行
(略)(略)538
八、优先购买权人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略)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略)审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且该应价不低于保留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略)
九、财产交付方式:(略)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略)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即转移到买受人处。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付手续的,(略)不再承担标的物保管义务,买受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等一系列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略)不做对办理产权证书及办理时间的任何承诺,一切风险责任由竞买人承担。财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申请办理。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产权证书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因无权证建筑或者超出红线的有证建筑导致政策拆除或者无法过户的风险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和任何产权证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所有税费、平台服务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使用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破产受理后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其他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出让金差额和土地使用租金、规费、测绘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及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所有欠费,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十一、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及佣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略)将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遇有特殊情况,(略)及临时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本次拍卖被撤回/中止的,(略)无息退回,(略)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略)递交报名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略)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略)负责接受咨询,引领看样,签署文件。
十四、拍卖财产存在各种权利瑕疵,(略)亦不能保证拍卖财产品质、真伪,竞买人应仔细审查拍卖财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一经拍卖成交确认,(略)不因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六、此公告在“(略)”和“(略)”发布,(略)网址:
https://(略).cn
(略)联系电话:(略)
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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