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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2024年度信息化硬件运维项目(项目编号:ML2024-NK-F-079)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司法局委托,(略)以公开招标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1.项目名称:(略)
2.(略):ML2024-NK-F-079
二、项目内容
2024年度信息化硬件运维,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46.04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七、踏勘时间及地点:(略)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略)
九、项目联系人:(略)
1.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
十、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3.采购人:(略)
4.采购人:(略)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略)
1.采购代理机构:(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十二、质疑方式:(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略)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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