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略)未出台‘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略)农业农村局未出台“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略)农业农村局、
(略)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略)指导
(略)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科学制定“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并报
(略)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目标任务
(略)农业农村局编制“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并报
(略)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编制
(略)“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并
(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组织实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反映。
监督电话: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
(略)5
电子邮箱:
(略)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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