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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5号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发布日期:2024-01-03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略)(略)“推进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两回收’仍有不足”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略)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仅19.95%。(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更是低至15%,与全省回收率75%的平均水平差距明显,部分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仅依靠估算记录并上报;(略)至今未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工作。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略)农业农村局、(略)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1.(略)制定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两回收工作方案,(略)络建设,建立健全回收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两回收工作。
2.(略)印发《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3.(略)争取财政资金,支(略)各县(区、市)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四、目标任务
(略)进一步加(略)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略)建立健全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略)制定了《(略)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略)络建设,建立健全回收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推进落实两回收工作。
2.(略)印发了《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了观摩会、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两回收”工作。
3.(略)落实110(略)级财政资金,支(略)(区、市)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和农业生态环境总站反映。
监督电话: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略)8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总站(略)2
电子邮箱:(略)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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