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天津市北辰区集贤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委托,合利春晖(天津)(略)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HLCH(略)
二、项目内容
(略)设备采购项目,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4天。
三、项目预算:12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的规定,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的规定,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三)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
(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提供以下证件:
制造商:
(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销售商:
(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c)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六、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略)上报名:
(略)设备采购项目((略):HLCH(略))及供应商名称:(略)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3.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3日下午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3日下午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八、项目联系人:(略)
1.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
九、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3.采购人:(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略)
1.采购代理机构:(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开户行:(略)(略)25
(略)(略)5名称:(略)
十一、质疑方式:(略)
十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略),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