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24年8月6日08:
(略)组织开展最低收购价稻谷竞价交易,
(略)官网(
(略).cn)“
(略)”,
(略),在专场列表中选择“国家政策性粮油竞价销售”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重点提示内容详见加粗字体部分):
一、交易安排
注:销售价格等级差40元/吨;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
(略)官网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金
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
(略)(略)场化交易,参与交易的会员应
(略)场价格波动,理性参与竞拍,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
(略)汇入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8081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的原则处理,双方按签订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承担相关风险,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及时汇入货款,
(略)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
(略)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
(略)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
(略)。
收款单位:
(略)
1、开户银行:
(略)北京西直门支行
(略):
(略)1327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略):
(略)(略)1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略):
(略)(略)
4、开户银行:
(略)北京宣武门支行
(略):
(略)888888
三、交易资格
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
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库点(包括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企业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为同一法人、买方企业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隶属为同一上级单位:
(略)
四、交易方式:
(略)
(略)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
(略)
五、质量与看样
具体粮食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水分、杂质等与规定有差异的,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
(略)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
(略)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
(略)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
(略)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粮食出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纠纷,
(略)协调处理,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好纠纷粮食的质量检验工作。
六、交割、验收与结算
(一)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按《交易公告》的要求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账户,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暂定60天(日历天)。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购买粮食数量在2000吨(含)以上的,付款期、出库期可延长15天。
(二)买方在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原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
(略)在《验收确认单》
(略)农发行账户。
(三)在规定的出库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
(略)线上或书面申请商务处理的,视同验收无异议出库完毕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
(略)农发行账户。
七、其他
(一)《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以及本次交易拟签署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
(略)官网。
(二)参与交易的会员应遵守《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6〕12号)、《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7〕8号)、《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218号)等相关规定。
(略)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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