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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水厂自控系统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略):JSLX-ZC(略)
3、最高限价:8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签订合同后的80个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站截图)
(二)采购人:(略)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其为生产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公告期限:(略)(略)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略)网站、(略)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略)
3、获取:(略)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8月26日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投标文件接收人:季旗慧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略)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略)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略)(略)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略)网站、(略)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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