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需作出如下变更: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略)(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满足资格条件外,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3分,本项满6分。说明: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企业业绩
满足资格条件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更正为:“
(略)(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满足资格条件外,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3分,本项满6分。说明: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企业资格
满足资格条件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
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随补遗文件一起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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