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兴实验学校
(略)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XZP
(略)71)
项目所
(略):江苏省
(略)雨
(略)一、招标条件
本金陵华兴实验学校
(略)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5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陵华兴实验学校就
(略)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进行采购,负责为学生及教师提供早餐、午餐用餐服务;
(略)指定位置;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食堂收菜、洗菜、切配菜、操作等;配合学校进行相关专业食堂检查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金陵华兴实验学校
(略)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陵华兴实验学校
(略)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1.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1.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
(略)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
(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1.3采购人:
(略)
1.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供应商单位:
(略)
1.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递交截止时间:
(略):30递交方式:
(略)
开标时间:
(略):30开标地点:
(略)
(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略)
1、项目基本情况1.1
(略):XZP
(略)711.2项目名称:
(略)
1.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35.00万元/年,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社保+节假日福利+意外伤害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企业利润+开票税金,超过此限价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
(略)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
(略)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3采购人:
(略)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
(略)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获取:
(略)
方式:
(略)
【账户名】:
(略)【
(略)】:
(略)(略)【开户行】:杭州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4、响应文件份数统一胶装,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
(略)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
(略)
7.4公告媒体:
(略)(https://jszbtb.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
(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5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周主任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杨琦
电话:
(略)
电子邮件:/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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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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