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
(略)发展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
(略)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
(略)生猪活体储备工作机制,我委拟遴选1家生猪养殖企业作
(略)的生猪活体储备企业。欢迎企业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略)
二、项目服务内容:承
(略)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具备一次性生猪活体储备数量不低于720头的场地规模和能力,在
(略)场发生波动时,有效配合政府做好生猪产品投放,维
(略)(略)场秩序稳定。政府对承储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海南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猪养殖企业。
(二)生猪养殖基地场必须在
(略)境内,生猪养殖基地场应符合《海南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见附件2)的规定要求。
(三)有组织、管理基地场的能力,
(略)络。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能够承担
(略)生猪活体储备安全责任及
(略)场、储备管理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1)
(略)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4)养殖场布局平面图;(5)养殖场兽医防疫管理规定;(6)养殖场饲养管理规定;(7)养殖场水质检验报告复印件;(8)养殖场工艺流程图。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的,需查验原件。
五、报名时间:2024年8月2至8月6日。
六、遴选评审办法:本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报名、县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验评估打分方式:
(略)
七、报名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略)生猪活体承储企业资格申请表附件2:海南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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